發改委:22省市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已取消
涉及金額150多億元
全國22個省區市已全部取消了地方實施的優惠電價措施,涉及金額150多億元。全力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
發改委 今日(8月6日)表示,為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實現,截止7月14日,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22個省區市,已全部取消了優惠電價措施。目前,所有高耗能企業開始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此次取消優惠電價共涉及金額150多億元。
發改委介紹,為防止反彈,發改委還將對各地取消越權優惠電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對出現反彈的地方和單位,采取經濟處罰措施,并追究有關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按“十一五”規劃要求,2006年至2010年底五年內,全國單位GDP能耗要降低20%左右。
8月3日,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十一五”前四年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5.61%,今年單位GDP能耗需下降5%左右,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還須下降7%。2010年上半年,中國能源消費同比增長11.2%,GDP同比增長11.1%,單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一季度,全國單位GDP能耗更是上升了3.2%。
為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實現,日前發改委、工信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出《關于立即組織開展全國電力價格大檢查的通知》。主要檢查優惠電價、差別電價、脫硫電價與上網電價,重點有“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超越管理權限,擅自制定并實施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的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