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提高焦炭出口企業門檻
商務部公布了《2006年焦炭出口企業資質標準及申報程序》,進一步抬高焦炭出口企業資質,規定流通企業注冊資本由3000萬元(含)以上提高到5000萬元(含)以上,近3年年均焦炭出口量由10萬噸(含)以上提高到12萬噸(含)以上,2002年~2004年年均出口量應在30萬噸以上。
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舉動不會促使焦炭價格回升,但出口量可能因此下跌。目前國內焦炭價格下降太快,而出口主體過多是造成焦炭價格下降的原因之一,商務部出臺上述規定對焦炭行業整頓有好處。
雖然標準的修訂會造成焦炭出口量一定程度上的下降,但由于國內焦炭需求旺盛,因此焦炭價格未必會出現回升。中國北方焦炭化產品聯合體理事長華祖貴提供的數據顯示,最近3年內焦炭產能急劇膨脹,預計今年焦炭產能將達2.6億噸,超過需求4000萬噸,明年產能將達3.5億噸,屬于供大于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