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取消對我國塑料袋反傾銷決定
塑料訊:11日,記者從商務部公平貿易司了解到,歐委會已經明確表示不對我輸歐塑料袋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歐委會稱,鑒于本案的法律和技術復雜性,歐委會僅僅對10家抽樣企業中的5家企業做出了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核查和決定,中方應訴企業提供的數據的分析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關于替代國的選擇仍然存在爭論,因此不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歐委會同時稱,出于歐共體利益的需要,將繼續對原產品范圍的塑料袋進行調查。歐委會最初于2005年6月30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塑料袋發起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