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地區四大合作夢想的現實抉擇
長三角地區的為政者應該站在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的立場,從增強長三角整體競爭力和人民的福利出發,就具體問題進行協商合作,一個一個地解決,而不能就抽象層面泛泛而談。
從7月22日開始,由上海市委書記習近平和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率領的上海市代表團啟程赴蘇浙兩省,進行為期五天的學習考察。外界紛紛猜測,這是上海主動謀求長三角區域更深層次、更大范圍合作的信號。
從1997年長三角第一次經濟協調會算起,長三角區域合作已經經歷了整整十年的漫長歲月。在這十年中,上海市政府曾提出要實現在交通、能源、創新和環保四個領域的全面合作。那么,這四大夢想如今實現得如何?正如浙江省經濟改革研究所所長卓勇良所表述的:“長三角區域合作,眼睛看得到的東西進展得很好,眼睛看不到的東西也進展得很好。”近兩年,長三角在四大夢想的范疇展開了不少合作,合作推進速度有所加快。但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長三角之四大夢想的實現仍然存在著不少困難。
交通、能源合作多多
兩大夢想逐層推進
隨著長三角地區道路、橋梁等“硬件”設施的不斷完善,交通運輸管理標準、規定等“軟件”設施也經歷了從分散到統一的嬗變
南京大學長三角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志彪教授在總結長三角區域合作項目進展時提到:“近年來,長三角地區在交通、能源等方面實行區域合作一體化做得較好。”
自2005年交通部出臺《長江三角洲地區現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規劃綱要》,長三角地區的陸路、水路建設不斷提速。在短短兩年時間內,各城鎮間的地域“界限”越來越模糊,快速、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統初具規模。2005年7月28日,長三角一體化重要的快速通道——滬蘇浙高速公路江蘇路段開通,并于今年5月實現全線貫通。今年4月第六次鐵路大提速后,長三角地區人員、貨物等經濟要素的流動更加順暢。據了解,京滬高速鐵路和滬寧、寧杭城際鐵路規劃和建設也在醞釀之中,并已通過了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的評估。另外,今年6月的杭州灣跨海大橋的順利貫通,使“天塹”變成了“通途”,標志著長三角城市格局逐漸從“點軸”分布向“網絡”分布轉變。
隨著長三角地區道路、橋梁等“硬件”設施的不斷完善,交通運輸管理標準、規定等“軟件”設施也經歷了從分散到統一的嬗變。今年5月6日,長三角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試點正式啟動,只需在車輛內裝上特制的IC卡,各收費站的電子系統就會自動記賬收費。7月1日,覆蓋長三角區域的統一標準《主要旅游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志設置規范》也通過了二省一市有關部門的聯合審定。
在長三角交通“一體化”大踏步向前進的同時,能源方面的合作也在緊鑼密鼓地展開。2006年11月,一份旨在建立長三角“能源戰略共同體”的《滬蘇浙地區能源平臺建設工作方案》完成。在隨后的時間里,兩省一市在打造統一的能源交易市場、健全長三角能源保障機制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方面的合作不斷展開,綠色新型能源的共同開發也被提上日程。江蘇省大型風電和太陽能項目、上海市光伏發電工程和浙江省海上風電場項目都已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
創新合作起色不大
環保“一體化”存爭議
聯合創新方面,至今沒有見到一個像模像樣的大的研究項目的合作規劃
劉志彪在肯定了長三角交通和能源“一體化”表現良好時也指出,創新方面的合作并不盡如人意,“聯合創新方面,至今沒有見到一個像模像樣的大的研究項目的合作規劃。”
去年5月,蘇浙滬兩省一市就簽署了《長江三角洲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共建協議書》,并在之后的時間里開通了“長三角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等合作平臺,但很多協議和合作項目只停留在書面階段,并沒有實質性的進展。華東師范大學城市和區域研究所所長寧越敏表示:“創新方面的合作更多的應該是企業和市場行為”。也就是說,科技創新方面的合作雖然離不開行政推動,但更應依靠企業的推動。
此外,不少專家指出,長三角地區環保方面有效合作迫在眉睫。今年5月底,太湖水域暴發的大規模藍藻再一次為長三角地區的環境惡化敲響了警鐘,也暴露出長三角地區環保合作機制存在著嚴重的漏洞。
寧越敏表示:“長三角區域合作,當前最緊迫的是環保問題。長三角地區水網密布,一個地方的污染會影響到整個區域。比如這次的太湖藍藻事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很好的機制來解決環保問題。”
據了解,早在去年,旨在理順太湖治理責任關系的《太湖管理條例》就已在上海啟動,但至今該法案仍未出臺。除此之外,很多跨城、跨省河流的保護、治理責任同樣存在爭議。這種責權不明的狀況是長三角環境持續惡化的重要原因。而不少專家指出,長三角地區目前已成為中國酸雨多發區和水環境嚴重污染區域,環境因素已經成為制約該地區經濟發展的“罪魁”之一。
長三角目前雖已建立起“固體污染物越界轉移管理機制”、“污染聯防、信息溝通和通報機制”等合作項目,但環保工作收效甚微的癥結在于防治責權的混亂,現存機制對解決這個問題只能是隔靴搔癢。
對于如何更好地展開環保工作,華東師范大學長江流域發展研究院研究部負責人沈玉芳指出,“環保問題,首先需要的不是合作,而是誰排污誰負責。與其他合作相比,環保問題具有特殊性,各個地方首先應該要把自己的環保工作做好,而不是寄希望于‘一體化’。環保工作的第一個層面就是‘誰排污誰負責’,第二個層面才是‘一體化’。”他主張在環保工作中對地區領導采取嚴格的“問責制”,并表示領導應該少搞一些華而不實的論壇,多做一些實實在在的工作。
劉志彪認為,“長三角環保合作,需要解決的是發展中的‘收益內化,成本外化’的老大難問題。將責任落實到個人,各個地方切實做好環保工作,主要是可以解決收益與成本具有對稱性、一致性的那些局限于區內的環保問題,而環保‘一體化’,則是解決環保中具有‘收益內化,成本外化’的外部性問題。但是由于長三角地區在地理上的相互接近性,所發生的環保問題往往涉及到區域之間,一個地區的環保問題往往影響到其他地區,因此后一類問題往往比較難以解決,所以是重點。”
而寧越敏則認為,制定一個統一的環境保護標準并付諸實施,也是搞好長三角環保合作不可或缺的手段。他提出以美國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等為參考對象,用統一的標準來制約和追究相應的污染行為。
推進阻力尚存
行政壁壘待突破
從宏觀上講,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面臨的重要阻力是行政區劃帶來的體制性障礙
雖然我們可以為長三角地區四大領域的合作歷程列出一串長長的事件記錄,但仍有不少合作停留在表面階段,并沒有深入展開和落實到位。而且,這種合作較多是在企業和民間層面上展開,政府的作用并不明顯。
從宏觀上講,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面臨的重要阻力是行政區劃帶來的體制性障礙。而國家強調較強區域合作也旨在將這種阻力減小到最小值,避免和減少惡性競爭和資源浪費,促進區域間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但是,行政區劃帶來的地方利益和區域經濟共同體的最優利益之間存在的二元矛盾根深蒂固,如果區域合作仍在現有的行政體制框架下展開,就只能“戴著鐐銬跳舞”。
江蘇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葛守昆認為,長三角區域合作雖然存在,但這種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現行的體制,特別是GDP“掛帥”的政績考核機制。而他表示,現階段只能“在現有的體制下進行最大程度的合作。如果這種合作無法繼續展開,就必須進行行政體制改革”。
劉志彪同樣指出,解決合作中存在的各種矛盾,“長三角地區的為政者應該站在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的立場,以增強長三角整體競爭力和人民的福利的目標出發,就具體問題進行協商合作,一個一個地解決,而不能就抽象層面泛泛而談”。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都市圈發展與管理中心副主任高汝熹為平衡地方和區域利益開出的藥方是“在競爭的基礎上建立利益分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