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制造振興規劃略低于預期等待細則
國務院常務會議2月4日審議并原則通過裝備制造業調整振興規劃國務院常務會議2月4日審議并原則通過裝備制造業調整振興規劃。規劃認為裝備制造業是為國民經濟各行業提供技術裝備的戰略性產業是產業升級、技術進步的重要保障和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必須依托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大規模開展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工作,通過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礎配套件和基礎工藝水平,加快企業兼并重組和產品更新換代,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
一要依托高效清潔發電、特高壓變電、煤礦與金屬礦采掘、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領域的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
二要結合鋼鐵、汽車、紡織等大產業的重點項目,推進裝備自動化。
三要提升大型鑄鍛件、基礎部件、加工輔具、特種原材料等配套產品的技術水平,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四要推進結構調整,轉變產業增長方式。支持裝備制造骨干企業進行聯合重組,發展具有工程總承包、系統集成、國際貿易和融資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完善產品標準體系,發展現代制造服務業。會議要求,充分利用增值稅轉型政策,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建立使用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增加出口信貸額度,支持裝備產品出口,鼓勵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部分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強企業管理和職工培訓,改進生產組織方式,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結合,鼓勵科研院所走進企業,支持企業培養壯大研發隊伍。
振興規劃出了方向性的指導意見外,還沒有出臺具體的細則,略低于預期,但預期各細分行業可能出臺進一步的具體細則支持產業發展。
本次振興規劃沒有出臺具體的政策。我國在06年2月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提出了裝備制造業振興的若干政策。與此前相比,本次規劃新增“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建立使用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支持裝備制造骨干企業進行聯合重組”,但是還需等待進一步的細則。市場原預期振更加積極地財稅政策及具體細則支持國產設備采購,支持嚴重依賴進口的關鍵零部件的發展。本次振興規劃并無具體涉及,低于預期。我們預期支持各子行業的政策細則將進一步推出。
裝備制造業涉及機械、電子、軍工行業,維持對工程機械和軍工行業“增持”的評級看好09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從而看好09年工程機械的銷售及利潤增速,維持三一重工、中聯重科、徐工科技“買入”評級。
對機械基礎件的中鼎股份維持“買入”評級。我們看好09年軍工行業的投資機會,維持“買入”評級,09年軍工行業將成為主題投資的重要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