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我國西部新能源開發的新寵
太陽能是一種清潔、高效和永不衰竭的新能源。世紀之交,各國政府都將太陽能資源利用作為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光伏發電具有安全可靠、無噪聲、無污染、制約少、故障率低、維護簡便等優點,在包括西藏在內的我國西部廣袤嚴寒、地形多樣的農牧民居住地區,發展太陽能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和非常現實的意義。
太陽能:在可再生能源中處最優
目前,我國年能源需求總量約為23億噸標準煤。據預計,到2020年全國能源需求量將達到30億噸標準煤,2050年將超過70億噸標準煤。資源稟賦使得煤炭在目前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占主導地位,而其巨量消費已成為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氣象局局長秦大河不久前在拉薩召開的“青藏高原國際研討會”上說,當前全國90%的二氧化碳排放和大氣中70%的煙塵,是由燃煤造成的,調整能源結構迫在眉睫。
中國太陽能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說,太陽每秒鐘釋放出的能量,相當于燃燒1.28億噸標準煤所放出的能量,每秒鐘輻射地球表面的能量約為17萬億千瓦,相當于目前全世界一年能源總消耗量的3.5萬倍。另外太陽能資源的數量、分布的普遍性、清潔性和技術的可靠性,都優越于其他可再生能源。
“如果把我國西部1%的荒漠化區域作為太陽能發電基地,那么年發電量就相當于全國2003年的總耗電量。”趙玉文說。我國三分之二以上地區年日照時數都大于2000小時,太陽能一年的理論儲量高達17000億噸標準煤。資料顯示,西部地區現在有40萬平方公里嚴重荒漠化土地,專家說,要把它們都利用起來,效益是無法估量的。那樣的話,西藏、青海、新疆、甘肅等省區將成為我國新的能源基地。
2005年2月我國頒布《可再生能源法》,太陽能、風能、水能等綠色能源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助理巡視員王風春告訴記者,這部法律的出臺表明,國家力求通過行政和市場激勵措施,為可再生能源同常規能源競爭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引導和激勵各類經濟主體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鼓勵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國家還將設立專項基金,扶持可再生能源開發項目。
太陽能光伏產業:在西部發展具有三大優勢
我國有9億多人生活在農村,1.2億人口沒用上電,約4000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西藏現有無電村7446個,無電戶45.42萬。農村燃料等能源短缺、利用水平低,造成林木植被破壞,生態環境惡化,嚴重阻礙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目前我國開發應用的各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年提供相當于3億多噸標準煤,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滿足廣大農村和邊遠地區人民生活的能源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特殊的地緣,西藏廣大農牧民視光伏電源系統是他們多年期盼的“點燈不用油、娛樂有節目”的法寶,太陽能光伏系統確實有潛力為農村和邊遠地區提供非聯網電力,其成本低于外地運燃料或延伸輸電線路的成本。因地制宜,大力開發利用太陽能等新能源,把它們轉化為高品位的電能,提供照明、廣播電視、通訊、水泵等動力能源,對促進西部地區脫貧致富,經濟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小康具有重大意義。
記者調研發現,在我國西部發展光伏產業有著三大有利因素:一是光伏電站適合西部特殊的居住環境,特別是在青藏高原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優勢;二是國際環境基金項目對光伏產業發展的巨大支持和推動作用,由原國家經貿委、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中國可再生能源商業化發展促進項目于2001年12月正式啟動,這為國內中小光伏企業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發展機遇;三是國家能源政策的支持,國家將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放到國家能源建設開發戰略的優先地位,這為發展光伏產業提供了巨大政策支持。
專家估算,按目前太陽能每年20%至30%的增長速度發展,20年內我國新增太陽能熱水系統節省的總電量就將達到相當于三峽水電站23年的發電量總和。
太陽能光伏發電:已具備相當的基礎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我國太陽能產業應用已初具規模。一是建成了40多座縣、鄉級小型光伏電站,光伏電池總裝機容量約600kw,其中西藏最多,達450多kw;1998年10月建成我國最大的西藏那曲安多縣光伏電站的光伏電池裝機容量高達100kw。二是家用光伏電源在青海、內蒙古、新疆、甘肅、寧夏、西藏,以及遼寧、吉林、河北、海南、四川等地廣泛應用。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全國已累計推廣家用光伏電源約15萬臺,光伏電池總功率約達2.9Mw。三是在22所農村學校建立了光伏電站,光伏電池組件的總裝機容量為57kw。四是1998年我國通信史上建成最大的蘭-西-拉光攬干線工程,有26個光攬通信站采用光伏電池做電源,其海拔高度多在4500米以上,光伏電池組件的總功率達100kw。五是1996年建成了塔中輸氣管道以及保護光伏電源系統,總功率達300km。六是1995年,63個國家重點援藏項目-西藏廣播電視發射接受工程采用光伏電池,共建成216套衛視接收站和調頻發射站光伏電池供電系統,總功率為300kw。
亟需提高對太陽能利用的認識并取得國家的支持
盡管如此,目前國內太陽能利用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是對太陽能資源的戰略意義認識不夠。長期以來,太陽能發電項目沒有常規能源建設項目那樣的固定資金渠道或已有的資金渠道不暢。從觀念看,是對開發推廣太陽能可以減少或替代常規能源和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意義認識不足。
二是缺乏完整的激勵政策。政府支持是發展太陽能的關鍵,也是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初始動力。尤其是我國西部邊遠貧困地區,推廣太陽能社會效益顯著,但經濟效益不高,目前缺少有利于太陽能產業發展,刺激廣大居民應用光伏電源裝置等新能源設備的激勵政策。
三是投入力度不夠。部分省市自治區對扶持推廣太陽能實行專項補貼,使太陽能得到有效推廣。西藏近年來對太陽能推廣計劃有過單項投入,但總體投入較少,更沒有規范地將此納入各級財政預算計劃,是其發展緩慢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長遠規劃,投入過少,太陽能成本高,群眾購買力有限,太陽能的成熟技術很難盡快大規模推廣應用到無電群眾中去。
四是市場培育不夠,難以形成產業。西藏太陽能研究示范中心已能夠在西藏進行太陽能大件的組裝集合,因缺乏政府的大力支持,加之各單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等,沒有形成統一的合力,不夠形成規模,更不能形成地方的優勢產業,使太陽能產品很難建立一個良好的、有序的市場。
五是缺少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檢測系統。西藏推廣應用的太陽能產品種已有幾十種,但一些私營部門追求短期效益,良莠不分,從內地引進質量不穩定的產品,售后服務責任又不明確,技術性問題過多。盡管技術監督部門已和西藏太陽能研究示范中心聯合成立了太陽能檢測站,但因缺少必要的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檢測設備,工作無法開展起來,使產品規范化、系列化的發展受到很大的影響。
為進一步搞好太陽能光伏電源系統的推廣應用,專家建議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首先,要加大投入,加快太陽能應用步伐。太陽能在我國西部地區推廣應用,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社會效益。但國內太陽能的發展仍處在初級階段,產業未形成規模,尚不具備市場競爭的能力,建議國家對太陽能應用加大投入,保證資金,組織安排多個不同規模的、連片的光伏電源系統的應用示范及光電站建設。
其次是制定優惠政策,促進產業發展。建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有關減免稅收、價格補貼和獎勵相結合的優惠政策,通過給用戶以一定比例補貼的辦法,鼓勵廣大無電農牧民采用戶用光伏電源系統解決自己的生活用電問題,逐步引導老百姓轉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提高自我發展意識,加快解決無電戶的步伐,最終促進產品進入市場,逐漸形成地方優勢產業。
再次是擴大交流,開展國際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國際合作,爭取更多的國外資金和設備用于推廣太陽能,充分利用當今國際開發太陽能的熱點,切實抓住西部大開發的良好機遇,主動出擊,創造條件,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加強聯合,促進國內外社團、企業家和個人在國內投資,創辦新能源實體。在有條件的地區,本著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建設兆瓦級太陽能光電站。
第四是制定長遠規劃,綜合開發利用。建議政府制定太陽能推廣長遠規劃,盡快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結合各地實際,采取風光互補、小水電站與太陽能互補,戶用光伏電源系統、太陽能路燈、太陽能與建筑結合等多種形式,獨立系統與并網雙通,綜合開發應用太陽能。
第五是完善檢測,維護運行。對太陽能產品進行質量檢測,同時搞好系統運行維護和售后服務工作,對10kw以上的太陽能光電站,實行聯網檢測,遠程診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