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評估方法
在國有企業改制中需要進行非經營性資產剝離的,應當經過資產評估這一程序。資產評估,是指專門的機構和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數據資料,根據特定的評估目的,遵循適用的評估原則程序、計價標準,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對資產的價格進行評定估算的過程及其管理活動。在國有企業改制中,由于資產剝離的緣故,需要對國有資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以確定資產出賣的價值。這樣既可以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也可以保證公平合理地進行交易。這對資產買賣雙方都有利。
下面將根據企業資產的不同形態,分別對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以及長期投資等的評估方法以及范圍加以闡述。
一、固定資產的評估
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權等。
1.機器設備可以單獨評估,也可以與企業其它資產一并評估。在清查核實企業資產時,應當注意未進價設備、已經攤銷完的設備、租入租出設備、建筑附屬設備以及資產發生使用情況。對于設備的評估一般采取重置成本法;如果存在著相關機器設備的二手交易市場或較多交易實例時,也可以采取即現行市價法進行評估;而對于能用于獨立經營并獲利的機器設備,則可以采用收益現值法加以評估。外購的機器設備進行評估時,需要考慮以下重置價格構成項目:設備自身購置價格、運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進口設備關稅、大型機器設備一定期限內的資金成本以及其他合理費用,如手續費、牌照費、驗車費等。自制機器設備的評估,需要考慮以下重置價格項目:制造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大型自制機器設備的合理資金成本、合理利潤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費用等。進口機器設備如果在國內能夠找到替代品,應當參考該替代品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格。由于功能性或實體性原因,固定資產報廢的,資產評估價值為零。
2.建筑物與在建項目的評估。企業所有的建筑物與在建項目的評估,一般采取重置價值法,即在正常情況下,按照評估基準日重新購置該建筑物或在建項目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全部費用包括直接費用、需計算的間接費用、其他費用、資金成本等。建設過程中必然發生的設備、物資、資金等消耗,納入評估范圍。這里詳細解釋一下在建工程的評估。在建工程主要是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工程,包括成套或單獨建設的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的固定資產以及維修、安裝、改建、擴建和大修理工程。對于施工建設可能發揮其預定功效的建設中的固定資產,一般應劃入在建工程評估范圍。如果企業沒有將該工程作為在建工程加以管理,則可以按照實際需要,依照在建工程的評估方法確定其價值,在匯入其它資產中,并在資產評估報告書中予以說明。已經列入“在建工程”會計項目的資產,經審核無誤后區別情況列入在建工程評估范圍,或者匯入固定資產或其他資產。已完工的在建工程一般應視其具體歸入建筑物、機器設備等資產中,并加以說明。在評估過程中,應當注意了解在建工程的具體內容、開工日期、結算方式、實際完工程度和工程量以及實際支付款項,還應了解評估基準日后所發生的款項支付人等。確定評估基準日應當易于劃分完工程度、準確計算工程款項、盡量接近評估現場工作時間。對于明顯存在的實體性陳舊貶值、功能性陳舊貶值以及經濟性陳舊貶值,應在評估時予以扣除。在正常施工建設、正常支付工程款項,開工時間距離評估基準日不超過一年的情況下,可將實際支付工程款項中的不合理費用扣除,再按照各項費用的價值變動情況進行調整,得出評估價值。建成即可盈利的在建項目,可以采取收益價值法進行評估。即通過估計預期收益,并折算成現值,扣除還需追加的投資額及其資金成本,得出在建工程的評估值。
3.土地使用權的評估。土地使用權可以和地上建筑物一起作為房地產進行評估,還可以隨整體企業一并評估。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都可以用于土地使用權的評估。如果存在著比較發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可以首先采用現行市價法,根據市場交易慣例進行調整,得出評估值;否則可以采用收益現值法,根據土地使用權的預期收益的折現值確定評估值;兩種方法都不宜采用時,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即根據取得現有土地使用權所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我國各城市頒布的基準地價不盡相同。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時,不能簡單依據各個城市的基準地價作為現行公允地價,算為評估值。如果已經頒布的基準地價對當地的地價產生決定性影響時,才能以基準地價為基礎,并結合被評估土地的基本情況以及土地出讓金的實際征收水平,對土地使用權加以評估。同時還應當了解土地出讓金的組成部分、適用范圍及其他規定;注意與建筑物評估相銜接,土地的征用、開發和配套等費用不應重復計算或遺漏計算。土地使用權出租評估時,應按照出租期限計算出土地使用權價格,再折算出年租金標準價,并在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說明評估所設定的租金支付方式。當一方不以土地使用費出資,但是由設立的公司繳納土地使用費時,評估人必須計算各種開發、配套等費用,作為土地開發費。
二、流動資產的評估
流動總資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一年或一個經營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流動資產可以分為價值形態的流動資產與實物形態的流動資產,分別使用不同的評估方法。
對于價值形態的流動資產,如果是貨幣資金的,按照核對無誤后的賬面價值作為評估價值。外匯的價值,按照評估基準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外匯比價折算成人民幣;如果是應收款項的,在核實無誤的基礎上,根據每筆價款可能收回的數額確定評估價值。有充分理由可以收回的款項,即以賬面價值作為評估價值;很可能收不回的價款,在難以確定收不回賬款的數額時,按照財會上計算壞賬準備的方法,應當予以核銷或者確定無法收回者,評估價值為零;各項預付貨款應當按照能夠收回貨物、形成資產或權利的確定評估值:能夠收回的各項貨款,按照賬面計算評估值;有確鑿證據表明收不回相應貨物,也無法形成資產或權利的,評估值為零;公開掛牌交易的有價證券,按照本金加上持有期利息計算評估值;沒有公開掛牌的有價證券或者其他短期投資,按照收益現值法計算評估值。
實物形態的流動資金主要有:
1.外購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外購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這些流動資金的評估,應根據清查核實后的數量乘以現行市場買入價格,再加上合理的運輸費、損耗、驗收整理入庫費用以及其他合理費用,確定評估值。
2.產成品。一般以完全成本為基礎,參考市場銷售情況,加上適當利潤或低于成本,確定評估值。暢銷產成品按照成本加稅后凈利潤確定評估值;難以銷售的產成品,按照可收回的凈收益確定評估值。
3.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一般按照其所折算成產成品的約當量,隨產成品評估。
三、長期投資的評估
長期投資是指企業以獲取投資利益和收入為目的,投資于并非為本企業使用的項目的行為。長期投資可以分為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
評估人應當核查有關投資的詳細內容,如投資種類、原始投資額、至評估基準日時的余額、投資收益計算方法和歷史收益額、長期投資占被投資企業的實收資本比例和所有者權益的比例以及相關會計核算方法等。對于債券和股票投資,區分為可上市的與不可上市的債券和股票。對于前者,按照現行市價法確定評估值,即以評估基準日收盤價以及賬面值為基礎計算評估值;以控股為目的持有債券投資的,按照收益現值法確定評估值;對于不可上市的債券,如果是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按照本金加利息的方法確定評估值;3如果是一年以上的債券,按照本利和的現值確定;對與不可上市的股票,一般采取收益現值法確定評估值,應當綜合分析被投資公司的經營狀況及風險、歷史利潤水平、分紅情況、行業收益水平等因素。對于其他投資方式,如果是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明確約定投資收益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收益折為現值,或者到期后收回實物投資的,應以約定或預測的收益加上到期收回的價值確定評估值。控股的長期投資,應當對被控股公司進行整體評估,評估方法為重置成本法;非控股的長期投資的評估,應當按照收益現值法進行。即根據歷史上投資收益情況和被投資企業的未來情況和風險預測長期投資的未來收益,再用適宜折現率折為現值,得出評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