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設施可向社會選業主
本報訊(實習記者趙伯平)非公有制經濟一直被限制進入的通信、城市公用設施等市場將通過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業主,政府意在形成國資、民資、外資“三足鼎立”,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比翼齊飛”。
日前出臺的《西安市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地區、所有制、行業經驗、從業年限等限制條件。
政府明確指出“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入的領域外,非公有制經濟都可平等進入”,鼓勵、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參股、聯合、并購、獨資等方式參與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環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領域的投資建設。城市公用設施、新建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性項目,可以通過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業主,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已建成的項目,可以向非公有制企業出讓股份,也可以通過實行特許經營權招標等方式,選擇和變更項目法人。
另外,政策還放寬了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的限制,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允許以家庭住所為經營場所。
對于收費項目,政府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要求所有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按收費標準的下限收取。
同時,政府還試圖拓寬非公有制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
又訊昨日上午,西安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研究部署加快西安市國企和市政公用行業改革工作。會議提出,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工業企業和非工業系統的大中型企業改制,2010年底前一般競爭性行業的國有資本要全部退出,力爭提前完成。
會議要求,要按照市場化的方向,加快推進市政公用行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和市政公用行業的特許經營,對公益性事業之外的經營性公用行業要推向市場。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