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2001年3月13日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
改革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的要求,推動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對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是當前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緊迫任務
近 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國有企業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在三項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內 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企業內部競爭機制、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沒有形成,嚴重影響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市場競爭力的 提高。當前,要把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作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深 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則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細致宣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職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營造深化改革的輿論氛圍;充分引入競爭 機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增加透明度;從實際出發,勇于實踐,積極探索適合企業特點的改革方式和辦法,務求實效;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 施出臺,要認真聽取職工代表大會意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和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深 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的目標是:把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作為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備條件之一,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能夠充 分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的企業用人和分配制度。盡快形成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機制。國家重點企業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 定的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要在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方面走在前列,率先達到本意見的各項要求;其他企業也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改革步伐,盡快達到本意見的各項 要求。
二、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一)調 整企業組織機構。改革不適應市場競爭需要的企業組織體系與管理流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精減職能部門、減少管 理層次、控制管理幅度,使部門之間和上下級之間做到責權明確、信息通暢、監控有力、運轉高效。企業管理崗位與管理人員職數的設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則, 從嚴掌握。
(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政府機關的行政級別,不再比照國家機關公務員確定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三)實 行管理人員競聘上崗。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擔任各級行政領導職務的人員、各職能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各生產經營單位中專職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除應由出 資人管理和應由法定程序產生或更換的企業管理人員外,對所有管理人員都應實行公開競爭、擇優聘用,也可以面向社會招聘。企業對管理人員競聘的崗位和條件, 要根據需要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提前公布,對應聘人員嚴格考試或測試,公開答辯、公開評價、公示測評結果,按企業制定的競聘辦法決定聘用人員。實行領導人員 親屬回避制度,企業財務、購銷、人事等重要部門的負責人,原則上不得聘用企業領導人員的近親屬。
(四)加 強對管理人員的考評。企業對管理人員實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評價相結合的考評制度。根據企業經營目標和崗位職責特點,確定量化的考核指標。難以實行定量考核的 崗位,要根據經營業績和工作實績進行嚴格考核。對重要崗位上的管理人員要建立定期述職報告制度,并建立考評檔案。考評結果的確定,以經營業績和工作實績考 核為主,參考民主評議意見。
(五)依 據考評結果進行獎勵或處罰。對年度或任期內考評成績優秀的管理人員應予以表彰或獎勵;對考評成績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管理人員,要給予警示和處罰。任期內不稱 職的,可以通過企業的規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業根據實際,可在健全考評制度的基礎上,對管理人員實行淘汰制度,真正形成競爭上崗的用人機制。
(六)加強培訓,切實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對關鍵、特殊崗位的管理人員要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上崗前進行必要的崗位知識和技能培訓。
三、建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的用工制度
(一)保障企業用工自主權。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按照面向社會、條件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依法自主決定用工數量和招工時間、條件、方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強制企業接受人員。
(二)規 范勞動合同制度。企業與職工按照平等自愿、雙向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企業職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體工、合同工等身 份界限,所有職工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法做好勞動合同變更、續訂、終止、解除等各項工作,對勞動合同實行動態 管理,認真履行勞動合同。職工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應根據考核情況和企業生產經營需要,擇優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
(三)優化勞動組織結構。根據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參照國內外同行業先進水平,科學設置職工工作崗位,測定崗位工作量,合理確定勞動定員定額標準,減員增效,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四)推 行職工競爭上崗制度。企業中凡具備競爭條件的崗位都應實行競爭上崗。對在崗職工進行崗位動態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實行內部淘汰辦法;對不勝任工作的人員及未 競爭到崗位的人員,企業應對其進行轉崗或培訓;對不服從轉崗分配或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職工,企業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五)加強以崗位管理為核心的內部勞動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實際,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勞動管理的配套規章制度,規范獎懲辦法,嚴肅勞動紀律。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應視情節輕重按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多 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富余人員較多的企業,要采取主輔分離和鼓勵職工自己創辦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等多種途徑,加快人員分流。富余人員未分流 前,富余人員能夠勝任的工作崗位原則上不再招用新的職工。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富余人員直接進入勞動力市場自謀職業。生產經營遇到嚴重困難和瀕臨破產的 企業,可依法實行經濟性裁員。
(七)建 立和完善職工培訓制度。企業要形成培訓與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大力開展職工崗前培訓。對按規定必須持職業資格證書 上崗的職工,應按國家職業資格標準進行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加強職工在崗、轉崗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增強職工創新能力。
四、建立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分配制度
(一)實行按勞分配為主、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多種分配方式。企業內部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積極推行股份制改革,在依據有關法規政策進行規范運作的基礎上,允許職工通過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分配。
(二)改 革企業工資決定機制。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由企業依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和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法律法 規,按時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故意拖欠工資。企業應依法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保證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獲取的工資報酬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 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完 善企業內部分配辦法。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明確規定崗位職責和技能要求,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崗位工資標準要與企業經濟效益相聯系,隨 之上下浮動。允許企業采取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其他分配形式。無論哪一種形式,都應該堅持與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直接掛鉤,真正形成重實 績、重貢獻的分配激勵機制。
(四)運用市場手段調節收入分配。隨著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在企業內部分配上逐步引人市場機制,更好地發揮市場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
(五)調整職工收入分配結構。把工資總額中的部分補貼、津貼納入崗位工資,提高崗位工資的比重。通過調整收人結構,提高工資占人工成本的比重,充分發揮工資的激勵功能。按照企業效益和職工的實際貢獻,確定職工工資收入,做到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六)實行適合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特點的激勵和分配制度。對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科技成果)定酬的分配辦法。對有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實行項目成果獎勵,技術創新和新產品商品化的新增凈利潤提成,技術轉讓以及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所得凈收入提成,關鍵技術折價入股和股份獎勵、股份(股票)期權等分配辦法和激勵形式。企業可采取特殊的工資福利措施,引進和穩定少數關鍵專業技術人才。對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實行重獎,其獎勵可在企業技術開發費中據實列支。
(七)完善對營銷人員的分配辦法。企業根據產品的市場狀況和銷售特點,確定營銷人員的任務、責任和分配辦法。營銷人員的收入除了依據其完成的銷售收人量而定外,還與其銷售經營的實際回款額掛鉤。對推銷新產品、庫存1年以上積壓產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貨款效果顯著的人員應給予獎勵。營銷人員的獎勵可在銷售費用中據實列支。
五、扎實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三項制度改革
(一)領 導重視并認真組織實施。企業要把貫徹落實本意見作為當前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重點工作,制定切合本企業實際的改革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的機構和股份制企業的董事會,要把三項制度改革的成效作為對企業經營管理者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大推進力度,促進改革到 位,努力取得實效。
(二)做 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是一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一場深刻的經營管理革命。必須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和工會等群眾組織的作 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職工轉變觀念,提高對改革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使職工理解改革、積極參與改革。同時, 要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對改革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要審慎對待,認真解決。要關心職工生活,特別要關心困難職工、下崗職工和離退休職工的生活, 通過多種途徑,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切實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三)有 關部門要支持企業推進內部改革。各地經貿委和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對改革的指導,對改革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要及時溝通研究對策,認真做 好組織工作,主動為企業的改革創造條件,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要深人企業,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認真總結和推廣成功的典型經驗,以推進企業三項制度 改革不斷深入。
本意見適用于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其他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