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醞釀促進科技企業國有產權流動新規
知識產權可作價入股或參與要素分配
上海市國資委正在醞釀促進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的改革措施,其中提到,知識產權可作價入股或參與要素分配。
在昨天舉行的“上海市推進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工作會議”上,上海市國資委提交了推進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科技創新考核、促進企業科技創新中國有產權流動等五個實施細則的討論稿。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將于6月15日企業反饋討論稿意見后,再修訂和正式實施。
凌寶亨說,上海的國有企業要成為科技創新投入的主力、科技創新活動的主力和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主力;在促進科技創新方面,上海將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載體,以考核為杠桿。
科技企業國有產權流動加快
上海市國資委正在醞釀的一項重要措施,就是促進科技企業國有產權流動。
在《促進科技創新中國有產權流動的辦法》(下稱《辦法》)的討論稿中,提出了12項實施辦法。該辦法確定了適用主體為涉及以下項目的上海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經上海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推進辦公室認定的“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項目;出資監管單位重點推進的技術攻關項目和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上海市國有創業投資公司從事的科技創業風險投資項目。
《辦法》討論稿同時稱,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和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經資產評估后可作價入股或參與要素分配,并在完成項目投資后的15個工作日內報上海市國資委備案。
《辦法》討論稿要求,國有企業產權的轉讓應在資產評估基礎上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內設立“快速通道”,為與“科教興市”相關的企業投資和產權轉讓提供高效、規范的市場服務,并作為保密工作。
根據《辦法》討論稿,向企業技術創新人員、社會第三方風險投資或產業投資者轉讓產權的,應在聯交所進行項目公示,披露相關信息,從優選擇受讓者;對于其他社會投資者轉讓產權的,則按照現有《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產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聯交所實行公開掛牌,競價交易。
另外,國有企業以增資擴股方式吸引社會投資,用知識產權或其他存量資產對外投資,收購科技企業產權的,經資產評估后,可以在聯交所內從優選擇投資者或投資收購對象。
多方共促國企科技創新
據了解,上海市國資委、經委、農委共同籌集了5000萬元資金,作為國有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人物獎勵和專項資金。
上海市經委副主任樂景彭表示,該委將把落實所得稅抵扣政策作為推進科技創新工作的下一重點。上海市政府最近推出的36條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配套政策,允許企業當年的技術開發費投入按15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抵扣不足部分還可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或可以攤入管理費,或可以加速折舊。
樂景彭說,上海市經委已經對200戶中央在滬企業進行了摸底,指導企業測算投入抵扣運作機制,還將進一步選擇典型企業作試點,形成此項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
上海市國資委則擬定了《科技創新考核辦法》,主要是規范產權代表在企業科技創新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對突破瓶頸、實現產業化轉化有突出貢獻,以及重點考核完成好的產權代表給予年度特別獎勵。
具體獎勵辦法是,對突破瓶頸、實現產業化轉化有突出貢獻,以及重點考核指標完成較好的出資監管單位產權代表給予年度特別獎勵;對出資監管單位增加的科研投入,按照財務核算或專項統計數據,經審核后可在出資監管單位產權代表年度業績考核和績效薪計算中視同于當期利潤。
據悉,2005年度上海市產業化規模前100名的成果轉化項目中,國有企業占45個,已年銷售144.12億元,占100家轉化項目年銷售總額的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