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錦事件背后:上海土地交易制度被關注
11月3日,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處處長朱文錦被帶走“隔離調查”。
因手握上海全市土地出讓、交易的審批大權和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大權,朱文錦曾經炙手可熱。在這幾年急飆狂進的上海樓市背后,低調隱身幕后的他通過調節(jié)手中的土地閥門,所起的作用不可小覷。
二級市場的守門人
據(jù)房地局內部人士回憶,朱文錦在1995年前后到市房地局土地利用處任職,1999年擔任土地利用處副處長,2003年任處長。此前,他在黃浦區(qū)房地局任副局長。
“從表面上看,土地利用處只是土地交易的登記備案機構,權限并不大。”房地局一內部人士表示,從2001年開始,上海新增土地出讓使用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由上海土地儲備中心運作,和土地利用處沒有太大關聯(lián)。但是,實際情況并非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簡單。
土地利用處最主要的職權是處理歷年土地遺留問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閑置土地的清理。統(tǒng)計資料顯示,截至去年,上海歷年已經批租出去,卻閑置在開發(fā)商手上的土地超過6000公頃。
按1.5的容積率,6000公頃土地就是90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是上海3年房地產供應量的總和還要多。事實上,正是這6000公頃,成為目前攪動房產市場土地供應量的主力。
2004年年初,國土資源部和監(jiān)察部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開始收緊土地閘門,控制新增土地供應量。2004年年初一直到8月份,上海沒有一幅新增土地出讓招投標公告,2005年,上海一級市場住宅用地招標僅一幅地塊。
但是,2004年、2005年,上海房地產供應量分別達到2500萬平方米、3000萬平方米。“這兩年開發(fā)的房地產,主要來自閑置土地的開發(fā)。”某市屬國企副總說。
對閑置土地怎么處理,哪些收回,那些延期開發(fā)等等,《上海土地儲備辦法》的規(guī)定是原則性的。
“具體到每個地塊,土地利用處有很大的騰挪空間,是同意其繼續(xù)延期開發(fā)還是在經濟上處罰,甚至收回使用權,都是他們決定。”房地局內部人士透露。
實際情況是,“上海近兩年雖然處理力度不小,但真正采取收回土地,重新儲備還非常少見。”
去年底,市房地局提供的一份《關于上海市閑置土地處理的情況》顯示,“到目前為止,全市已經開工或收回調整的閑置土地298幅,面積2100公頃。”對于收回的閑置土地量,市房地局從未給過明確的數(shù)字。
對開發(fā)商來說,前幾年拿地的價格和近一兩年通過招投標拿地的價格不可同日而語。同意其延期開發(fā),就意味著可以以很低廉的價格獲取幾年間的巨額時間差收益。而一旦收回,則僅僅只能拿回當時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和銀行利息。因此,開發(fā)商無不想盡各種辦法避免收回。
“土地利用處在某種程度上就成了非公開二級市場的把關部門。”上海市社科院房地產業(yè)研究中心某人士表示。
補地價的游戲
除了閑置土地的清理外,朱文錦所在的土地利用處,另一項重要的權力是“補地價”。
一些房地產項目因為規(guī)劃更改,或者根據(jù)周邊建設情況進行規(guī)劃調整后,總建筑面積增加,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俗稱“補地價”。而這必須到土地利用處審批。
“這種審批彈性很大。”房地局內部人士強調說。
目前,上海市對項目規(guī)劃變更等原因產生的補地價的手續(xù),具體補價數(shù)量等有成文的標準,并不是由土地利用處臨時核定。但是,對于是否核準項目的變更,土地利用處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按照程序,規(guī)劃變更首先要通過規(guī)劃部門的審核,然后再通過土地利用處的審核,再交齊“土地出讓金”。
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通過規(guī)劃部門的項目變更都能通過土地利用處審核。
比如,有一些房地產項目形態(tài)往往通過規(guī)劃審核,但最終在土地利用處被卡。典型的如商住兩用公寓項目,由于土地性質模糊,加上再更改規(guī)劃,就很難審批通過。
問題何在?
政府通過土地儲備中心和土地利用處,將一級土地市場和二級土地市場分離,并掌握在手上。
土地儲備中心分收購、儲備、出讓三個環(huán)節(jié),其中出讓環(huán)節(jié)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是充分的市場化運作。但是,在收購環(huán)節(jié),主要是收回、征用、收購、圍墾等方式,尤其是征用方式,運用政府權力進行征用,大多數(shù)情況下并沒有實現(xiàn)市場化的運作。
而在二級市場上,問題同樣突出。一些開發(fā)商早年以低廉的價格取得土地后,囤而不用。近兩年,由于大量的公共財政和市政建設,比如軌道交通帶來了土地增值收益,但是,政府往往卻沒有能充分享受市政投資帶來的利益。這些開發(fā)商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或者經濟處罰之后,就將這些增值收益占為己有。
此外,目前土地出讓金是政府預算外收入,每年政府通過出讓土地獲得了多少土地出讓金,這些土地出讓金去向何處,都是未知數(shù)。歷年上海市人大會議上,都有代表提出要預算外收入公開,但至今沒有下文。
陳芳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