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平臺推動環境發展進程
2015年7月1日,我國正式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以下簡稱“經合組織”)發展中心。這是互惠互利、知識共享的歷史性變革機遇,將有助于為我國及全球的可持續發展提出政策解決方案和最佳實踐經驗,對我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影響深遠。
與此同時,我國與經合組織簽署了《經合組織與中國合作中期愿景及2015年至2016年工作計劃》,這是我國與經合組織開展合作的詳細計劃表,未來雙方將在20個政策領域加強合作,包括結構改革、監管和公共治理、綠色增長等。此次合作符合我國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對我國的環境政策制定以及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大意義。
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有何重大意義?
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加強國際合作,對于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意義重大。
首先,有利于借鑒經合組織國家的先進經驗,做好經濟新常態下的環境保護工作。
當前,我國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經濟從高速增長期進入中高速增長期。這一階段,經濟結構優化、產業轉型升級、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已經逐漸成為共識。為此,解決多年來粗放型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節能減排技術產業,降低能源消耗,已經成為經濟新常態下的重點之一。我國提出將把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2030年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此外,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還將比2005年下降60%~65%,非石化燃料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要提高到20%。
經合組織成員國經過多年的發展,在應對經濟快速增長引發環境問題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同時,經合組織非常注重幫助成員國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其下設的環境司幫助成員國設計并有效實行環境政策,并對自然資源進行可持續性管理;對環境與經濟部門或社會關注之間的相互作用進行評審,鼓勵可持續性消費及生產方式;與其他司局合作研究重要問題,如貿易與投資、農業、交通、氣候變化、環境稅收等。這些都有助于我國的近距離學習和融入。
除了體制保障,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可以發揮其組織成員國和非成員國開展對話的制度優勢,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學習發達成員在節約能源和能效提高方面的先進經驗。此外,我國可通過《經合組織與中國合作中期愿景及2015年至2016年工作計劃》的合作框架開展具體的項目和活動。而且,合作主體不僅包括政府,還包括服務政府決策的智庫合作和企業參與。這些安排都會為開展經濟新常態下的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便利。
其次,有利于發展環境對外援助,在全球治理領域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
在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的基礎上,我國對外援助政策不斷發展。我國對外援助的主要對象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在援助領域分布中,我國重點關注受援國的民生和經濟發展,努力使援助更多地惠及當地貧困群體。近年來,隨著全球環境問題、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嚴峻,我國進一步拓展了在清潔能源、氣候變化領域的援助范圍,努力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我國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將更有助于加強同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中亞和東南亞廣大國家政府和機構的伙伴關系,從而推動我國在環境領域對外援助的發展。
一是對發展中國家提供援助,這也是經合組織的三大目標領域之一,其經驗值得借鑒,有助于優化我國的環境外援。經合組織下屬的3個部門參與支持經合組織成員國的對外援助事務。對外援助委員會在發展合作司(DCD)協調經合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資助,致力于研究國際合作如何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參與全球經濟和克服貧困的能力,每年出版《援助回顧》和《發展合作報告》,使用對比的技術方法檢查成員國援助項目的有效性。發展中心開展的相關數據調查和分析,也能夠為對外援助的展開提供有力支持。上述機構在對外援助方面積累的經驗值得我國借鑒。
二是我國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有助于促進我國從雙邊援助向多邊援助轉型。目前,我國的對外援助以提供雙邊援助為主,同時支持和參與聯合國等多邊機構的發展援助工作。2005年以來,我國與多個國際多邊組織和國家在發展援助領域開展交流。例如,2012年我國宣布向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信托基金捐款600萬美元,安排兩億元人民幣發展援助,幫助小島嶼、最不發達國家等應對氣候變化。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為我國提供了一個多邊對外援助的平臺,有助于促進我國與有關方在環境領域開展優勢互補、富有成效的多邊對外援助,共同推動全球治理進程。
第三,有助于我國深化環境合作,推動“一帶一路”生態環境戰略的實施。
加強生態環保合作是我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方面之一。在“一帶一路”實施的關鍵時期,我國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為促進與沿線國家不斷深化交往,推動環境合作、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的49個成員國中,包括印度、越南、哈薩克斯坦等在內的十多個國家都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為我國與沿線國家的環境對話與合作開辟了新路徑。我國可以充分利用這一平臺,與這些國家聯合開展環境政策對話及環境問題研究,探討可能的合作方式與內容,共同攜手改變“一帶一路”沿線生態環境脆弱的現狀,為“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保障。
“一帶一路”規劃合作重點中提出的生態環保合作內容,如氣候變化、環境與貿易、生物多樣性保護、清潔能源等,與經合組織長期關注的重點環境問題具有較高的契合度,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為我國獲取并利用其已有的相關研究成果提供了更多便利。無論是環境問題專題研究還是國別研究報告、環境展望等成果,均可以為我國建設綠色“一帶一路”提供有力的環境基礎信息支持。
“一帶一路”是我國新提出的外交政策倡議,如何推動“一帶一路”下的生態環保合作還缺乏系統而詳細的步驟設計,而經合組織發展中心擁有在全球、國家和區域各層面的環境專家團隊,可以協助我國在“一帶一路”實施中制定更好的環境決策。此外,“一帶一路”中的環保合作,如環境與貿易、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等內容,與經貿合作密切相關,而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可以更好地約束我國在“一帶一路”經貿合作中的環境行為,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中。
第四,有助于推進我國與經合組織成員國合作,實現后2015可持續發展目標。
千年發展目標即將于2015年到期,2015年后發展議程已設計出包括17個領域100多項的具體指標,堅持包容性增長和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發展中國家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將面臨更大挑戰。我國加入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將產生兩方面的積極影響。
一是有利于及時表達我國關切,并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加入發展中心成為其成員,可以對全球可持續發展進程進行密切和及時的跟蹤評價,通過智庫間交流和溝通,及時反映我國的關切和利益,表達發展中國家訴求,了解和聽取其他國家意見,有效消除在制定目標時可預見的分歧,加速談判進程。
二是有利于改進我國環境數據統計和分析體系,加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往往統計體系不完善,造成基礎數據缺乏或質量不高,使得某些環保目標制定的依據不足,嚴重阻礙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達成。發展中心開展的相關數據調查和分析,有利于加強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數據統計和分析能力,推動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效實施,并評估實施效果,找出問題和改進的方向,增強各層次上的科學決策。
如何利用這一平臺推動我國環境發展進程?
為了充分利用經合組織發展中心這一交流平臺,推動我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進程,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和深化環境合作。
第一,加強我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
建議圍繞《經合組織與中國合作中期愿景及2015年至2016年工作計劃》,結合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在加強我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方面與經合組織開展合作,培養專家和團隊。一是能力建設機制化。雙方建立正式的智庫研究人員交流合作機制,加強雙向交流,邀請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相關專家來華交流。同時,派遣中方環境相關領域人員赴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總部學習,促進相互了解和溝通,并加強交流頻次。二是形式多樣化。可以開展組織培訓、交流研討、實地考察、構建網絡交流平臺等多種方式。三是主體多元化。開展交流人員既包括官員決策者,也包括智庫研究人員。四是內容廣泛化。既包括環境政策制定,也包括環境與經濟、環境數據統計和分析、環境與貿易投資等。
第二,加強我國與經合組織及其成員國的高級別環境政策對話。
充分利用經合組織環境政策能力和優勢,開展高級別環境政策對話,學習經合組織成員的先進經驗,同時,在經合組織平臺宣傳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有效利用已有的經合組織環境政策委員會部長級會議、中歐環境政策部長對話會等機制,每年定期舉行會議,回顧合作進展,就廣泛關心的問題開展坦誠的交流和對話,包括后2015可持續發展議程、環境對外援助、綠色投資等。對我國與其他經合組織成員國有雙邊合作機制而未建立環境政策對話的,開展高級別環境政策對話,創造交流對話機會,實現高頻次、高效率的環境政策對話,可就雙方關心的某一主題開展交流,如環境稅、環境基金等經濟政策。組織“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召開專門的“一帶一路”環保產業發展與綠色經濟增長高級別政策論壇,形成特色和品牌。
第三,加強環境智庫間對話與聯合研究。
我國環保部門應積極參與《經合組織與中國合作中期愿景及2015年至2016年工作計劃》,借助經合組織發展中心平臺,通過相互合作提高環境政策制定水平。形成環境智庫合作的固定機制,加大對環境智庫合作的扶持力度,組織研究討論發展中心成員共同關切的環境問題。開展聯合研究,圍繞共同關注的重點領域,如環境與貿易、投資,環保產業政策,就業與環保等問題開展聯合研究。鼓勵和支持我國相關專家參與經合組織發展中心有關環境問題、全球問題的研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