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成整改環境違法問題的利器
Feijiu網資訊平臺:從2014年6月份以來,榆林市狠抓新《環保法》的學習貫徹落實,用新《環保法》的“利器”解決環境違法問題,收到較為明顯的效果。
新《環保法》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總責。按照這一要求,榆林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縣區
政府是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按照整改一批、處罰一批、停產一批、關閉一批、問責一批、追刑一批“
六個一批”的要求,加大整改處罰力度。
2014年9月18日,市環保局召開了全市環境違法企業集體約談會,對12縣區分管環保工作的縣區長、62家違法建設生產企業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提出明確整改要求,推動“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不驗”等違法問題的解決。
從2014年6月份以來,榆林市組織開展了火電行業達標整治、涉水企業專項檢查等10個執法檢查活動,特別是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之后,2014年10月16日,市委召開市委常委會傳達了中辦、國辦關于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通報,專題研究部署全市環境執法大檢查工作,要求對排查出的問題,限期落實整改。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環境保護大檢查,累計檢查企業3100家次,立案查處400多起,罰款3900多萬元,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違法案件4起,向紀檢監察部門移交行政問責企業3家,向省執法局移交行政問責企業2家,掛牌督辦6家,形成了強大的震懾力。
2014年,榆林城區空氣質量好于二級天數達336天,同比增長14天,其中一級天數達93天。近期,國家環保部組織發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PM2.5濃度排行榜,全國共有360座城市接受監測并參與排名,榆林居全國284名,屬全國空氣質量較好的城市,比海濱城市珠海市的空氣還清新,是陜西省空氣質量最好的城市。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動榆林市成功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2014年11月19日,張道宏副省長專程來榆林向榆林市人民政府授牌,榆林也是繼西安、咸陽之后全省第3個創模成功的城市。目前,榆林市已全面啟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中國宜居城市的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