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敢于向傳統“慣例”挑戰
據了解,近日有泉州網友發現當地的市直機關及事業單位的上班時間只有6.5個小時,比正常的時間縮水了1.5個小時。對此,當地政府回應稱這是多年的“慣例”,上班重要是講究“效率”。
根據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我們先不論泉州市多年的這一“慣例”是否合法,縮水后“效率”有多高,但就阻礙改革的“慣例”而言,筆者以為有更大的議論價值。
眾所周之,“慣例”是人們在長期工作和生活實踐中形成的,一時不易改變的行為傾向。“慣例”有好壞之分,壞“慣例”當然會遭到人們的反對,但一些被人們長期認同的“好慣例”,也未必永遠都是正確的。因為時代在不斷發展,情況在不斷變化,一些好的“慣例”也會隨之而成為“過去式”,成為阻礙發展的東西。而改革的過程常常正是破除過時的“慣例”的過程;對于各種不科學的“慣例”的摒棄,恰恰正是推進改革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突破點。
但是,“慣例”畢竟是人們習以常的慣性。所以,我們也看到,破除“慣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受到一些條條框框的束縛,有的明知不對也不敢向其開刀。如泉州市的上下班時間規定,不是自家“獨創”,而是與省辦公廳的《通知》“對表”的,享受6.5小時工作制也并非泉州一地??上攵?,改革要向“深水區”推進之艱。
筆者認為,推進改革,就要敢于向“慣例”開刀,就像江蘇睢寧發起行政語言改革一樣,向“官話、套話、大話、廢話”宣戰,做“大手術”。實踐表明,“慣例”常常表現為一種帶群體性的風尚,要破除這些不合時宜的“慣例”,需要承受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倘若改革者沒有“敢”字當頭,是不可能下得了手、開得了“刀”的。因此,要破除那些不應有的“慣例”,就必須有認真負責的精神和敢闖、敢試、敢冒的勁頭,不因“慣例”難破而退縮,而是知難而進,同各種過時的、不科學的“慣例”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