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并購:從感性爭論到理性規范
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給予內外資平等待遇是經濟安全問題的根本所在
“為什么我們就是無法理解‘生意就是生意’這樣的市場精髓?”從春天到初冬,這個問題纏繞了馬宇一整年。
作為商務部研究院一名長期研究中國外商投資政策的學者,馬宇總是懷著深深的憂慮:一是痛感我們多年來經濟問題“道德化”的思維方式不但沒有減弱,似乎還愈演愈烈;二是遺憾為什么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卻總是最有市場,明明經不起推敲偏偏共鳴者眾;三是擔憂大方向本來是對的,卻因為某些站不住腳的指責而改弦更張……
在過去的一年里,不止是馬宇一個人,由外資并購我國行業內領先企業為由頭,整個中國經濟界都在為W TO過渡期即將結束后的外資政策爭論不休———彷徨、遲疑、甚至一度的偏離軌道,以及其后的迷途知返,留給我們的是一條清晰而又蕪雜的發展路程,以及走下去還要面臨的各種難題。
偏離軌道的爭論
今年兩會上,一向沉穩的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發出“火爆”言論:對外資壟斷性并購中國企業應予以“警惕”。
李德水“高呼”,跨國公司對華投資已經從合資、合作到獨資建廠,再到大舉并購我國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企業,來勢很猛。如果聽任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自由發展,中國民族工業的自主品牌和創新能力將逐步消失。“跨國公司的‘惡意并購’將使我國在國際產業分工的總體格局
中,只能充當打工者的角色!”
兩會后不久,李德水離開了任期已到的國家統計局局長的職位,而他引爆的經濟安全話題,猶如一根導火索,點燃了外資與中國經濟安全的全民大討論,整整一年未有間斷。
同是在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在《關于建立國家經濟安全體系的建議》的提案中,重點提及了“跨國并購對國家經濟安全的影響”、“建立國家經濟安全體系”等問題,提出在深度介入經濟全球化之時,政府要考慮防范跨國并購帶來的國家經濟安全問題。
6月,商務部發布了《中國產業外資控制報告》,正說明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在檢討數年來吸引外資投入中國的成效的同時,“傾向于認為中國產業已為外資控制,充滿經濟安全的憂慮”的報告基調引人關注。
6月28日,《國務院關于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意見》指出:外資投資國內大型重點骨干裝備制造業必須得到政府批準,并且指出將重點發展裝備制造業的16個行業。
在理論層面的熱度達到一定程度以后,人們迅速把焦點對應到現實的收購事件上來。花旗重組廣發行、舍弗勒并購洛軸,阿賽勒收購萊鋼,無不引起上至朝野、下至民眾的高度關注。徐工改制引發的外資并購爭議,更是被一個在收購爭奪戰中鎩羽而歸的“第三者”導至民族主義方向,并成為國際輿論衡量中國對外開放“向左轉”還是“向右轉”的風向標。終于,事件發展到可笑的地步,連生產電飯煲的企業并購也被同行以壟斷與經濟安全的理由提出反對申訴時,經濟問題“道德化”的思維方式讓本應發生或終止的并購事件進退維谷,誰也不敢做主。直到今天,上述并購也沒有一個最終的說法。
回顧十年前關于洋啤酒、洋日化產品“入侵”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經過了10年的市場化進程,我們的討論無論從觀念上還是推理過程上,都沒有明顯的進步———同樣是群情激憤,同樣“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甚至連用的語言都大同小異。
外資并購管理由“虛”向“實”
一年來,馬宇始終在強調這樣的觀點:我們在對待外資的管理上,根本的差距就是管理得很“糊涂”,沒有一套規范的準入和監管機制。另外,我們涉及到管理外資的部門不下十個,而到底由誰說了算又沒人站得出來。
如果說今年圍繞重點產業安全問題的全民大討論暴露了我們體制上的種種弊端,那么它也在客觀上成為商務部、國資委等相關部委對相關行業外資入股進行具體規定的契機。各種“規定”、“規劃”的紛紛出臺,顯示了我國對外資并購的管理正在由“虛”走向“實”,并成為后半年的主題。
8月8日,就在徐工改制似乎將有最終結果之時,商務部等6部門聯合公布了《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份針對2003年由原外經貿部牽頭制定的《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做出修改的“規定”中明確要求,“今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的,當事人應向商務部進行申報。”其中,“規定”專門提出對于外國投資者并購涉及市場份額巨大,或存在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等重要因素的,應就所涉及情形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由上述機構決定是否批準并購。
“規定”一出,媒體認為這是一個趨緊的政策,可能給徐工等并購案帶來新的變數。而如果讀完“規定”全文,可以發現并不完全是這樣。“規定”首次明確股權可以作為外資并購的對價支付手段,為外資并購提供了一條新的通道。正如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郭京毅在近日的一個會議上表示的,“新的并購規定意在拓展外資利用渠道,實現雙向投資,從未考慮對外資進行設限”。
11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我國首個利用外資的五年規劃《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從《規劃》提出的8項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出未來制定相關政策的兩個方向———平衡內外資的差別待遇、強調國家經濟安全。
政策措施中第一條是“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外商投資環境”,要研究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修訂頒布適用于內外資企業的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其次是“加強對外商投資產業和區域投向的政策引導”,要動態調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縮小內外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待遇差距,最終實行統一的進口設備稅收政策。表面上看,這與外資并購并無聯系,而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給予內外資平等待遇,是經濟安全問題的根本所在。
另一個方向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公共利益”。《規劃》表示要盡快出臺《反壟斷法》,加大反壟斷工作力度;細化關系國際民生和國家安全的敏感性行業的政策,完善外資準入制度;加強對外資并購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行業重點企業的審查和監管,確保對戰略行業、重點企業的控制力和發展主導權。
雖然《規劃》中仍缺乏細化的內容,但它可看作是對這一年來外資爭論一個具有總結性的說法,有學者稱它是中國的新“外資觀”。
留給我們的問題
一個揮之不去的問題是,我們對于外資的管理為什么會很“糊涂”?不少政策解釋含含糊糊,可解釋空間太大。另一個問題就是審批色彩仍然厚重。
由于我國采取的各種產業安全保護措施相互之間并不配套,散見于各部委規章中的相關外資并購限制條例又不完整甚至互相牽制;并購審批沒有統一流程,導致未來在對待外資并購上仍不會一片坦途。
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艷試圖向記者說明,在目前部門分立的情況下,一個政策的出臺往往是因為某個部門想搶先占“位子”。“新出臺的規定表述還不夠清楚,今后可能會進一步完善并從部門規章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但是這需要三到五年的時間。”
記者賈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