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旭:我國開放型經濟應注入四大新理念
在新時期,如何制訂我國進一步發展開放型經濟的發展戰略尤為重要,我們應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開放型經濟既要對外開放,更要對內開放;二是開放型經濟的核心是全面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完善的市場經濟規則;三是開放型經濟要實施互利雙贏的全球化發展戰略,強調我們的貿易伙伴(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我方實行對等開放;四是開放型經濟必須注重防范國際經濟風險。
⊙劉旭
“十七大”以來,“開放型經濟”的概念已越來越深入人心,但對什么是開放型經濟和如何發展開放型經濟認識而言,各方的分歧很大。由于對開放型經濟的一些誤解,會成為進一步發展我國開放型經濟的障礙,因此,有必要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特別是總結過去30年來我國改革開放的經驗與教訓,并提出新時期發展開放型經濟的戰略與對策。
開放型經濟既要求對外開放,更要求對內開放。開放型經濟是外向型經濟的深化,是外向型經濟發展的更高階段。一國經濟的開放程度除了與該國的資源稟賦、國家大小有關外,關鍵是看是否形成了高度開放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結構。
在開放型經濟中,要素、商品、服務可以較自由地跨境流動,從而實現最優資源配置和最高經濟效率。從體制上看,開放型經濟是指一種經濟制度與外部世界聯系的傾向,在這個意義上,那些能從制度上充分發揮市場基礎性作用、政府較少干預對外經濟聯系活動的經濟體即為開放型經濟。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國有企業的社會負擔比外資企業重,在投資、經營和用工等方面還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權。而個體和私營內資企業在投融資、土地使用、行業準入和對外貿易等方面還不能享受與國有企業或外資企業同等的待遇。銀行、電信、高速公路、鐵路等行業至今仍然沒有對民營企業開放。這些情況的存在說明,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在開展公平競爭方面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
除了在一些行業和領域我們對外開放的程度要高于對內開放外,各地區之間的相互開放程度在很多方面遠遠小于各地區對外開放程度。目前,即使在國內偏遠的地區也爭先恐后對外開放,而各地區之間都有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的問題。中國是一個單一制的國家,但地方保護主義嚴重,這是很不正常的。
因此,現階段擴大開放的重點不是擴大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政策空間和體制效率以及戰略影響力已明顯遞減,對外開放的范圍、深度和廣度已大大超越對內開放的程度。
下一步開放的重點是擴大對內開放以及實現內外公平和非歧視性開放,逐步消除地方保護主義,把市場競爭激勵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產業升級和貿易結構轉換的動力并提升參與經濟全球化的能力,建立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互動的協調機制。
開放型經濟的核心是全面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而完善的市場經濟規則。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的結束,我國已經在對外經貿領域實現與國際規則的接軌,但國內市場還遠未能與國際規則接軌。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出口產品質量合格率往往比國內市場同類產品高出很多。
總體來看,發達經濟體的經濟環境比較自由,審批環節很少,但對企業必要的監管也很嚴格,企業違法、違約的成本很高。在中國,企業往往要面對復雜的行政審批環節,同時由于法治不夠不健全,企業違法、違約的現象屢見不鮮。發達經濟體的企業普遍具有“合約精神”,交易行為需要簽訂正式的合同,一旦交易出現問題時以合同為準進行處理。但合同在中國交易中的地位遠沒有那么重要,履行合同出現問題時,會出現用非法律手段解決糾紛。
今后,在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健全法制方面,我國都面臨著艱巨的任務,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且完善的市場經濟規則。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規則,食品衛生與安全管理、假冒偽劣產品的稽查與防范、知識產權保護以及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等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等等,甚至可以直接套用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開放型經濟要求實施互利雙贏的全球化發展戰略,強調我們的貿易伙伴(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我方實行對等開放。我國在開放型經濟發展中面臨一系列重大課題,如出口貿易中克服貿易伙伴的保護主義傾向、獲取海外資源供給、發展對外投資,等等。中國作為世界貿易保護主義的最大受害者已超過10年時間,如果僅僅強調我方“擴大對外開放”,無異于給自己施加約束,卻不要求貿易伙伴承擔任何向中國開放采購、銷售、投資和勞務市場的義務,因此是不合適的。
美國在實踐中推行了一種霸權主義的貿易政策,一旦不能達到目的,就進行報復,無論是對其盟國還是所謂的敵對國家都是這樣。實踐和理論分析表明,美國在實踐中推行的是依結果行事的以牙還牙的貿易政策。因其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引導對方進行合作的貿易政策,所以在實踐中往往都能奏效。
當然,我們不能仿效美國的霸權主義作風,但其貿易政策也有可供我們借鑒之處。我們要從發展戰略上處理好我國作為大國全面參與全球化所引起的國際摩擦和利益沖突問題。為此,要研究我國在全球化、區域化以及次區域化中的不同戰略定位;研究在國家、地區和集團關系上謀求共同利益,求同存異,創造更有利于和平發展的國際和周邊環境。一方面,應實施與主要貿易伙伴國的支柱產業進行差異化競爭戰略,避免與其支柱產業發生正面競爭,與發展中國家大力開展經濟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等領域的合作,從戰略上減少國際摩擦和正面沖突,致力于實現共贏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應要求我們的貿易伙伴(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我方實行對等開放。如果貿易伙伴不顧雙方的長遠利益,在經貿問題上一再損害我方利益,頻頻發起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我方的指導思想應該是明確態度,盡量避免沖突爭取合作,但是在沖突發生時也應斷然采取相應的報復措施。
開放型經濟必須注重防范國際經濟風險。在全球化環境中,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向世界開放本國經濟,參與全球經濟競爭與合作,都是一個機遇與風險并存在的過程。對外開放度越擴大,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經貿利益的問題就越突出。關鍵在于,如何客觀分析與綜合評估中國對外開放的收益與風險,并且通過適當的政策措施與戰略安排,實現二者之間的動態平衡,在不斷擴大對外開放的進程中切實維護中國的國家經濟安全。
作為一個長期目標,在開放的過程中仍必須保留必要的管制措施,決不能屈服于國外要求中國快速開放資本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完全融合的壓力,盲目被動開放。必須始終牢牢掌握對外開放的主動權,善于在國內國際形勢的相互聯系中把握發展方向,在國內國際條件的相互轉化中用好發展機遇,在國內國際資源的優勢互補中創造發展條件。
未來一個時期,內地的資本國際化,包括實施“走出去”擴大境外投資、逐步加快資本雙向跨境流動的步伐,推進金融和貨幣的區域化和國際化進程等,都處于發展的一個關鍵時期,在這方面我國香港地區有著獨一無二的優勢和作用。中國內地應充分高效主動地利用香港的金融體系,提升自身的資金融通效率,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把我國香港發展成為全球性國際金融中心的同時,服務于國家經濟及金融穩定并提升國家應對金融危機的能力。尤其在外匯和金融衍生工具和市場體系建設方面,我國香港在為人民幣自由兌換提供試驗田的同時,為人民幣期貨和期權市場的發展探索經驗,既可加強我國香港地區在人民幣離岸交易中的領先地位,使也可能會使我國香港地區成為人民幣的對沖和衍生工具中心,又可規避外匯風險和監管的道德風險,使內地能漸進、平穩地渡過人民幣匯率形成體制改革、利率市場化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以及銀行保險證券體制改革的轉型瓶頸。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國際貿易室主任)